赣教基字〔2014〕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的意见》(教党〔2014〕25号),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以下简称“三爱”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5月继续在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与生活”。
二、活动安排
开展“科技与生活”主题活动,是深入开展“三爱”教育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校要将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展示我国科技发展成就,让学生对祖国的日益强大更加自豪,不断增强其对祖国的热爱;激发学生对科技探索的兴趣,丰富科技知识,提高科技素养,培养学生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的精神和学习科学、运用科学的能力,让学生养成“爱学习”的良好品质;同时让学生将所学科技知识应用到生活中,养成“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1.活动形式
幼儿园:加强幼儿园环境创设,营造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开展科普游戏活动,激发幼儿对科技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加强幼儿生活自理能力教育,扩展幼儿对社会生活的认识,从小养成“爱劳动”的良好品质。
小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通过开展读书、讲科学家故事、小发明、绘画、知识讲座与竞赛、科普展览等活动,让学生从小感受到祖国的强大与科技的力量密不可分,从小树立为祖国而发奋读书的志向。
中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通过开展小创造、演讲、社会调查、科普展览、主题辩论、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等,让学生思考科技与生活的关系,用科学的态度去解释生活中的现象,用科学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一些难题,强化关心科技、热爱生活的责任感,积极为祖国强大和家乡建设贡献力量。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要通过开展讲座及展览、绘画比赛、读书活动、科技生活创意大赛等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学科技、用科技,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创新意识,建设美好家园。
2.活动步骤
启动阶段:3-4月,各地、各校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实施阶段:5-10月,各地、各校按照制订的实施方案,围绕主题,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月”活动。省级将开展如下活动:
(1)开展江西省校园文化特色学校评选活动(方案见附件2),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差额评选出一批“江西省校园文化特色学校”。
(2)开展江西省中小学生“科技与生活”创意作品评选活动(方案见附件3),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差额评选出一批优秀创意作品。
(3)省教育学会中小学生课外阅读指导专业委员会和江西教育期刊社开展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主题征文活动(方案见附件4)。
总结阶段:11月,各地、各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评选和表彰。
三、活动要求
1.各地、各校在“素质教育月”活动中,要紧扣主题,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把“科技与生活”的主题和“三爱”教育紧密结合,渗透到各学科、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学习科学知识的兴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各地各学校要围绕“素质教育月”活动的丰富内涵,通过校园广播、主题标语、宣传橱窗、黑板报、文化墙、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要及时总结和评选活动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素质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校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认真总结。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一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先进候选单位,推荐一批学校作为全省校园文化特色学校候选单位,推荐一批中小学创意作品参加全省评审(具体名额见附件1)。评选出的校园文化特色学校和优秀学生作品将在e动家校网(www.edjx.cn)上宣传展示。
各设区市教育局在11月20日前,将本市“素质教育月”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及15张活动照片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791-86765132,电子邮箱:jxszjyy@163.com。
附件.doc:
1.全省“素质教育月”活动推荐先进名额分配表
2.全省校园文化特色学校评选方案
3.全省中小学生“科技与生活”创意作品评选方案
4.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主题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