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4〕1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赣教基字〔2013〕72号文件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组织对已运行的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总结上报相关情况。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此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有关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较好地落实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各项政策和督促指导职责。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较好地坚持了校外教育的宗旨,各项管理逐步规范,活动内容日益丰富,参加人数不断增加。全省涌现出一批成效较为显著、特色较为鲜明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地对校外教育工作普遍重视。兴国县级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活动中心发展。吉安市青原区财政2013年下拨了专项经费10万元保障中心的运转,同时,区教体局还安排了15万元资金用于优化活动环境,改善办公条件,保障了校外活动中心的健康发展。
二是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较好地坚持了公益性原则。新建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专门为贫困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开设了“爱心特色班”,免费培训书法、卡通漫画和阅读写作等,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贵溪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举办的小记者班学员开展了上街卖报纸,收入送给福利院的爱心服务活动。在暑期组织了“爱祖国爱家乡”和“南昌摩天轮之旅”为主题的夏令营活动,丰富了学生的假期生活。
三是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较好地引领当地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德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举办了全县小学生现场绘画比赛、全县艺术周文艺汇演活动和全县中小学生象棋围棋比赛,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德兴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专门开设了留守儿童管理中心、市少儿电视台编辑部等特色部门,丰富了学生课外生活。
四是一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了城乡互动,扩大了活动的参与面。广昌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办了“流动少年宫”,每学期要到十余所农村学校送活动,让农村学校的学生开阔视野;在暑期开展的“城乡少年手拉手,快乐成长心连心”活动,让城里孩子走进农村,让农村孩子了解城市,在全县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五是一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逐步形成特色活动。东乡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依托“中国书法之乡”,开展书法教育活动,每年都组织大型的书法展示和竞赛活动,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中小学生书法活动氛围。吉安市吉州区活动中心与区图书馆共同开展了小小庐陵文化讲解员评选活动,让更多青少年进一步了解吉安的地域、人情、风貌,进一步传承庐陵文化。
六是一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较好地实现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衔接。万载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与学校加强联系,推进科普免费活动,活动中心已开展包括群普科展、车模、航模、海模、机器人、天文馆、机床、科技创新园、探究工作室、智能工作室、计算机、图书室、电子阅览等项目的活动,每年参加活动学生达到上万人次。乐平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与当地中小学校开设课外兴趣小组,开展了美术、书法、乒乓球等兴趣活动。
七是一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加大了宣传力度。上栗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3年向《江西校外教育》投稿28篇,向中国校外教育网上传工作动态31条,较好地宣传了校外教育工作,引起各方关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同时,评审中也发现了部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建设、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各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发展不平衡。各设区市上报的校外活动中心运行情况评估排序是:南昌市:新建县、湾里区、安义县;九江市:德安县、瑞昌市、武宁县、永修县、浔阳区、修水县、星子县;上饶市:德兴市、余干县、信州区、万年县、铅山县、玉山县、广丰县;抚州市:广昌县、东乡县、黎川县、南城县、金溪县、宜黄县、临川区、南丰县、乐安县;宜春市:万载县、宜丰县、樟树市、奉新县、上高县、铜鼓县;吉安市:吉州区、青原区、泰和县、峡江县、吉安县、吉水县、遂川县、万安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市;赣州市:兴国县、章贡区、南康市、瑞金市、安远县、赣县、会昌县、全南县、大余县;景德镇市:乐平市、珠山区;萍乡市: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湘东区;新余市:分宜县、渝水区;鹰潭市:贵溪市、月湖区。
二是部分校外活动中心的辐射作用不够。乐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未完全独立。有些校外活动中心只在场所内开展活动,未能将活动覆盖城区学校,更未能辐射农村学校,未对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有效指导。一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活动与学校教育未能有效衔接,中心活动不能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存在着周一至周五“白日空”的现象。
三是师资队伍建设还亟待加强。师资结构不尽合理,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素质还有待提高,有些活动中心专职人员未达到规定的5人以上。铜鼓县、星子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只有专职管理人员一名,制约了中心的发展。必须尽快配足专职人员。大余县、广丰县、新余市渝水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专职人员配置也需加强。
四是一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公益性服务原则坚持不够,面向部分青少年学生的收费活动项目过多,面向全体青少年学生的免费活动开展不足。
五是有些校外活动中心教育功能、活动内容和方式较为单一,科技类、技能类、拓展类、思想品德类和社会实践类活动项目较少,不能适应推进素质教育和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等。
二、评审结果
经过综合评审,确定结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优秀”单位为: 新建县、德安县、德兴市、广昌县、东乡县、万载县、吉安市吉州区、青原区、兴国县、上栗县、乐平市、贵溪市12个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2.“优良”单位为: 瑞昌市、武宁县、余干县、上饶市信州区、黎川县、南城县、宜丰县、樟树市、泰和县、峡江县、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市、分宜县、芦溪县、鹰潭市月湖区15个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3.“合格”单位为:南昌市湾里区、安义县、永修县、九江市浔阳区、修水县、星子县、广丰县、玉山县、万年县、铅山县、金溪县、宜黄县、抚州市临川区、南丰县、乐安县、奉新县、上高县、铜鼓县、吉安县、吉水县、遂川县、万安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市、瑞金市、赣县、安远县、会昌县、全南县、大余县、景德镇市珠山区、莲花县、萍乡市湘东区、新余市渝水区35个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4.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运行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综〔2010〕93号),对“优秀”、“优良”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运行经费补助。
三、有关部分未建成校外活动中心的情况
本次评估过程中,各地一并对未建成的校外活动中心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这些项目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重视不够,导致进展缓慢,具体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项目立项后一直未动工,也未向省财政申请建设资金的项目有14个,分别是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都昌县、弋阳县、靖安县、永丰县、宁都县、于都县、崇仁县、石城县、定南县、浮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二是项目立项后向省财政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申请预拨了90%的项目建设资金,但到现在还未申请省级验收的项目有19个,分别是南昌县、进贤县、九江市庐山区、九江县、彭泽县、婺源县、上饶县、鄱阳县、资溪县、宜春市袁州区、高安市、丰城市、新干县、上犹县、寻乌县、龙南县、信丰县、萍乡市安源区、景德镇市昌江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三是已申请省级验收但未获通过,整改尚未完成的项目有2个,分别是横峰县、余江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紧紧抓住考评的有力契机,努力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运行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必须尽快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在对各地进行县级政府督导评估时,省教育厅将继续把校外活动中心建设运行情况,作为其中一项考核指标。各设区市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未建成项目的督查力度,确保今年底年前所有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完工;未动工的项目,要尽快提交施工许可证等资料,向省财政申请建设资金;已完工的项目,要尽快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对于到今年年底尚未动工的项目,省财政将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指导。各设区市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县(市、区)政府履行立项承诺的督查力度,确保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机构、人员、运转经费到位;要加大对投入使用场所管理运行的督查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要探索和建立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依托基础设施较好的城区、乡镇中小学校或其它社会资源建设校外教育活动点,把活动逐步延伸到中小学校和农村乡镇,逐步建立起遍布城乡的校外活动场所网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开展好校外教育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特别是要加强科普、手工、劳技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活动中心运行水平。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创造条件,让校外活动中心牵头做好一些素质教育活动,扩大校外活动中心的影响力。各校外活动中心要积极投稿到《江西校外教育》杂志,反映校外教育事件及专题活动,体现校外教育工作的生动发展和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