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高校教师发展体系。根据工作安排,今年继续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一)新进教师素质培养项目:面向新入职教师实施。新入职教师必须在一年见习期内,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集中培训(包括理论教学、技能实践、素质拓展、自主研修等4个模块),帮助新入职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教育技能,进一步胜任岗位要求。
(二)青年教师教研推进项目:重点面向讲师、助教实施,侧重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包含名师引领培训、名企实践培训、教学成果奖推广培训、教学范式改革与创新研修、职业发展培训、课程教学与专业建设培训等子项目。
(三)优秀教师专业发展项目:重点面向副高职称以上的骨干教师实施。通过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研修,提高其学术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为培育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奠定基础。
(四)管理人员能力提升项目:面向高校管理干部实施。根据教学科研、师资管理等不同岗位举办培训班,加强高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二、培训形式
结合各项目实施要求,采取专题讲课、座谈交流、小组研讨、网络交流、顶岗体验实践、实训平台考察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注重启发式、探究式、情景式等教学方法的运用。
三、培训对象
全省各相关高校5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含管理干部)。
四、培训安排
五、经费安排
根据江西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安排,相关高校教师参加培训,培训费、食宿费全免,其他费用自理。
六、工作要求
1.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作为组织实施单位,要做好前期规划和顶层设计,协调相关培训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要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培训项目取得实效。
2.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实施江西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发展计划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培训规划。要根据下达的培训指标(随各培训项目具体通知下发),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选派工作。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尤其是青年讲师、助教参加培训,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予以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认定。
3.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相关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协调资源确保培训顺利进行。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