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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04-16 00:00:00
业务部门:稳定处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教稳定字〔2014〕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办法(试行)》(赣教稳定字〔2011〕1号),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实行末位淘汰的动态管理。现就今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除2013年已提出申报(不管是否申报成功)的学校外,全省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均可向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进行申报。其中,县(区)学校向县(区)教育局申报,由县(区)教育局汇总后上报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直属学校直接向设区市教育局申报。
  二、审查与公示
  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审查本地所有申报学校的材料(高中学段的申报材料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审查工作结束后,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其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在设区市教育局网站公示;高中由省教育厅在江西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4日—6月30日。
  三、评定
  公示期满后,采取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分数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评定工作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高中评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申报学校按认定的分数与同一学段省级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的分数合并排队,如在学段指标数范围内,即为申报成功,予以授牌;同时,对学段指标数范围外的原省级平安校园示范学校予以摘牌。高中学段学校全省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滚动。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在各设区市内排队确定。
  高中初评和初中、小学、幼儿园评审具体工作方案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依据本通知自行制定。各设区市教育局于6月14日前,将高中学段申报学校的《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9月30日前,将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推荐授牌学校的评审扣分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拟摘牌学校名单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联系人:刘茜,联系电话:0791-86765258,传真:0791-86765259。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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