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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昌市青山湖区等县(市、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04-28 00:00:00
业务部门:督导室    



关于对南昌市青山湖区等县(市、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依据《教育督导条例》、《教育规划纲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01号)的精神,根据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备忘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4日至10日组织检查组对南昌市青山湖区、赣州市章贡区、宜春市铜鼓县、上饶市德兴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予以公告。

  对上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情况反映的,请于2014年5月3日前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91-86756282

  电子邮箱:jytdds@126.com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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