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对婺源县等县(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06-04 00:00:00
业务部门:    



关于对婺源县等县(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依据《教育督导条例》、《教育规划纲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01号)精神,根据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备忘录》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6月9日至14日组织检查组对婺源县、庐山区、吉安县、新干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予以公告。

  对上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有情况反映的,请于2014年6月8日前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91-86756282

  电子邮箱:jytdds@126.com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