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4〕34号
有关本科高校:
按照《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省教育厅继续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现就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开展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各高校要积极培育校级项目,在此基础上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
二、项目报送
2014年立项资助12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安排1万元专项经费。请各校组织本校本科生积极申报,按项目分配表(附件1)分配项目数遴选本校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填写项目信息表(附件2)报我厅备案。
三、其他事项
加强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各校报送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应不低于50%。鼓励大学生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创业训练和实践。
各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信息表(ecxel格式)请于6月30日前报我厅高教处。
联系人:彭宏博 电话:0791-86765172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