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4〕4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提高校外活动中心文体骨干教师组织活动的能力,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推动校外教育活动进一步发展,经省教育厅师资处商基础教育处,决定由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文体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更新文体骨干教师的教学理念,增强骨干教师的业务水平,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更好地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文体活动中的作用,全面提升校外活动中心骨干教师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开展活动的能力与水平。
二、培训内容
1.校外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2.青少年的体育与游戏
3.小型运动会的组织
4.学生艺术实践要求及演出计划
5.体育活动训练
6.合唱、指挥技能训练
三、培训对象
各市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的艺术、体育教师,计划培训2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7月13日—17日(13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电话:0796-6896666、6666866)。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何涛,13007223918,电子邮箱: ncszpxc@126.com。
五、有关要求
1、分市培训计划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分解到县,于开班10日前将参训教师信息表报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
2、承训院校要按照培训方案,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授课。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六、其它事项
1、体育骨干教师报到时请带好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2、培训、资料、食宿费用由省教育厅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基础教育处
201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