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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小学骨干教研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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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小学骨干教研员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4〕3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高教研员的业务水平,优化队伍建设,促进教研转型,充分发挥全省教研系统的整体效能,实现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由省教研室承办小学骨干教研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名额分配
  1.培训对象:
 (1)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基地教研室小学骨干教研员。
 (2)小学课堂教学有效性实验基地教研室小学骨干教研员。
  2.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和要求见附件1、2)。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12日。
  2.报到时间:
  (1)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基地教研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7日报到,11日离会)。
  (2)小学课堂教学有效性基地教研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9号报到,12号离会)。
  3.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路,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联系电话:0796—6666866、6896666)。
  省教研室联系人:张海玲,联系电话:15170227009,办公电话:0791——86765902。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内容:
  1.新课程理念。
  2.校本教研工作、课堂教学改革。
  3.教研转型发展规划。
  4.教研工作实践、教研方式转变,先进教研理念、最新科研成果,优秀教研经验介绍。
  5.集体研讨、小组交流、班级活动等。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以专家讲学、优秀教研经验介绍、学员集体研讨为主。
  四、考核与发证
  培训期间,学员要提供一份学习体会和本学科的作业,提交2篇学习反思;根据学员提交的体会和作业的质量,结合学习表现和遵守学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颁发《江西省小学骨干教研员培训合格证书(电子版)》。
  五、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食宿费、讲课费等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免收学员培训费;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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