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4〕4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江西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关于印发< “国培计划”——教师工作坊研修实施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12号)精神,经研究,由江西师范大学承办“国培计划(2014)”—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工作坊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培养一批区域教研活动的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建立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形成教师网络研修共同体,构建网络研修与校本教研相结合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
二、培训对象
承担工作坊建设任务的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和部分优秀教师,小学教师工作坊负责人222名,初中教师工作坊负责人178名(含个别试点翻转课堂和Mooc的幼儿园工作坊和高中学科工作坊)。分两期安排参训,具体名单附后。
三、培训内容
(1)网络研修、校本教研方法与实践;
(2)教研活动组织、骨干示范作用发挥;
(3)微课及微课程开发;
(4)多媒体课件教学、电子白板教学和信息化教学设计理论与实践
(5)中小学教师教育MOOC课程建设;
(6)教师网络研工作坊和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实践。
(7)教育研究方法,促进教学经验转化为理论指导教学实践。
四、培训方式
第一阶段采取专题集中培训80学时(晚上适当安排学习,折合10天),参加专题远程培训130学时,以及在岗建设教师研修工作室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组织培训。第二阶段工作坊建设展示交流30学时(折合5天),由承训院校另行通知。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初中教师工作坊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培训:7月17日-26日(17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小学教师工作坊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培训: 7月22日-31日(22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电话:0796-6896666、6666866)。
六、培训经费
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资料等费用由承训院校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七、其它事项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所列名单(附件1、2)通知教师分批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报到名单在“培训项目和证书登记系统”中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
2、承训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结合教师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已上报审核的培训方案施训,落实课程不少于50%,聘请一线教师不少于50%。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学员管理、班级管理等管理制度,编制学员手册,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工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