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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培计划(2014)”—江西省第二期幼儿艺术主题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09-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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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培计划(2014)”—江西省第二期幼儿艺术主题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4〕6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承训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国培计划(2014)”江西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赣教师字〔2014〕22号)精神,经研究,定于10月份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国培计划(2014)”—江西省第二期幼儿艺术主题教师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农村幼儿园教师,计划培训12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安排
采用混合培训方式,第一段集中面授60学时(晚上适当安排学习折合10天),参加专题远程培训80学时。第二段展示交流30学时(折合5天),由承训院校另行通知具体时间。
培训时间及地点:
批次
承训院校
培训时间
培训人数
培训地点
第一批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0月8日—15日
(8日报到)
400
井冈山
第二批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0月15日—22日(15日下午报到)
400
井冈山
第三批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月22日—29日(29日下午报到)
400
井冈山
报到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车路线: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乘长途班车到茨坪。联系电话:0796-6666866、6898888)。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联系人:王萌萌(15179139254),张巧莹(15070001279),电子邮箱:1073143553@qq.com。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何涛(13007223918),电子邮箱:ncszpxc@126.com
三、培训考核
1、参训教师应提交材料到班上交流:(1)幼儿艺术教育领域课例1个;(2)所在幼儿园艺术教育活动方案1个;(3)所在幼儿园艺术教育经验总结材料1份。
2、培训结束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计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电子版),在合格学员中按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发优秀学员证书(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1、分市(县)培训计划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园,推荐参训教师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2),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市(县)级管理员报审后,于开班20天前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
2、承训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结合教师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已上报审核的培训方案施训,落实实践性课程不少于教师培训课程的50%,聘请一线教师不少于50%。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学员管理、班级管理等管理制度,编制学员手册,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工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3、集中培训后,学员返岗研修,各承训院校要组织优秀教师团队,对学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远程跟踪学习指导。学员返岗研修成果,由承训院校优选结集出版。
五、其它事项
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资料等费用由承训院校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按标准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本通知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发布,可下载。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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