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对编写出版发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管理的通知》通知
各高校党委宣传部: 11月3日,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对编写出版发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管理的通知》(赣宣发〔2014〕20号),现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加强对编写出版发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管理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2014年11月7日
关于加强对编写出版发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管理的通知
赣宣发〔2014〕2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国资委宣传处: 为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的学习需求,规范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发行工作,根据中央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由文件起草组统一编写适合不同层面读者的版本,在文件正式发表后分别由人民出版社和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发行,民族文字版由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出版各种名义的学习辅导读物。《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文件和学习辅导读物已由人民出版社和学习出版社出版,省新华书店负责在全省的征订发行。 2.各地要协调当地新华书店组织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和学习辅导读物的发行工作,努力扩大文件和学习辅导读物的覆盖面,并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认真学习。各发行单位不得接受跨省窜货,不得从中央规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和学习辅导读物出版发行单位以外购进或倒购相关文件和图书。 3.各地出版行政部门和各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对违反规定擅自编写、出版、征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以及通过不正当方式向基层收取各种费用的出版单位,要严肃处理。 4.各地“扫黄打非”部门要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对盗版印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及学习辅导读物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对各类非法出版物,要坚决查缴。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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