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4〕5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今年我省将继续在全省普通中学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西省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省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修订)(赣教基字[2008]56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并动员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省级优秀学生在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采用设区市等额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的方式进行,各地各校要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省级优秀学生的推荐,每个县(市、区)或学校均不得超过1名。
三、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将名额分配到有关县(市、区)或直属中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将评选过程作为树榜样、学先进的激励过程,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各相关学校要将评选的结果公示一周,听取意见,未经公示或公示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得推荐。评选结果经层层把关后,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等额上报省教育厅核准。
四、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按照上述要求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有关表格(附件2、3、4)一式四份,并分别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省级优秀学生必须附上由校长签名、学校盖章的单行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
以上纸质的表格、单行材料须于2015年2月底以前将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汇总表(用excel制表,学校名称用全称)的电子稿发至:zwtlc@sina.com。联系人:邹文弢;联系电话:0791—86765138;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邮编:330038。
附件.doc:
1、《江西省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西省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推荐表》
3、《江西省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江西省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评选过程情况表》
5、《江西省2014/2015学年度普通中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