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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高校2014级新生中开展心理普查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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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高校2014级新生中开展心理普查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全省高校2014级新生中开展心理普查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和《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教发〔2013〕7号)精神,提高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现就做好全省高校 2014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与建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普查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级本、专科新生, 2014年11月下旬前完成。普查测试量表除统一使用SCL-90心理健康状况自评量表外,各高校还可结合本校实际,选用相关的信度、效度较高的量表。
  二、各校要结合心理普查工作,及时为学生建立规范的心理档案。对普查中筛查出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要重点跟踪,根据“科学、保密”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开展心理约谈,给予其必要的心理疏导及帮助,必要时启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三、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专业性强、保密性高。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普查前要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心理测试的专业要求,在做好2014级新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基础上,集体施测,规范做好新生心理普查和建档用档工作。
  四、请各校完成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后,按要求填写好2014年江西省高校心理普查建档情况反馈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委会秘书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学工处,联系人:王青华,电话:0791-88120142,18607089096,邮箱jxgxxyh@126.com,邮编:330022。
  附件:
     2014年江西省高校心理普查建档情况反馈表 反馈表.doc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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