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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11-24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463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根据其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二期行动计划编制和报送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二期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科学确定本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分市、县两级编制实施二期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一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等。

  2.主要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分年度、分城乡、分区域目标。

根据教基二〔20149号的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确定到2016年的发展目标。要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须达到75%。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可设置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

3.重点任务。围绕“扩大资源、调整结构、健全机制、提升质量”提出的具体任务。

各地要分年度确定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数量。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分年度确定调整资源结构的比例。扩大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覆盖面。分年度确定增加投入、公办教师增加的数量。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分年度确定当地幼儿园达标的数量。提升办园水平,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4.主要举措。包括: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方面的举措。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园的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按照《江西省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赣教基字〔201433号)等要求,2015年底前,城镇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

  (2)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投入主体责任,建立学前教育投入长效增长机制,完善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等方面的举措;

  (3)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核定公办园教师编制,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强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的举措;

  (4)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等方面的举措;

  (5)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加强教研队伍,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举措。

  5.工程项目。包括: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机制、完善资助制度、提升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工程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

  6.组织领导。包括: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分工协调,强化督导检查等方面的措施。

  二、具体要求

  1.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配套政策、经费投入和工程项目,精心做好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

  2.各设区市、县(市、区)行动计划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3.各设区市、县(市、区)须填写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汇总表、工程项目汇总表和配套文件汇总表(见附件12),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三、报送要求

  1. 报送时间:请各设区市统筹将所辖县(市、区)的行动计划以及各省直管县(市)将行动计划纸质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20141223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请各设区市将本市的行动计划于20141231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钟骏树, 电话及传真:0791-8676513586765133。电子邮件:07916226544@sohu.com

  

  附件.doc

  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县(市、情况汇总表

  2.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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