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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4-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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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58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 “2014年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承办单位:江西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月。
  三、参选范围
  原则上为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以及获得“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4年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入围奖若干名。同时,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有关部署,从中择优推荐30名参加“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五、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校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六、其他事项
  1.推荐名额:本科高校每校推荐2-3名,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推荐1名。
  2.推荐要求: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5年1月30日,请将推荐人选报名表(附件一)、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发送至yangtao_2006@qq.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推荐人选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汇总表(附件二,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不用汇总)一并邮寄至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人:杨涛,办公室电话:0791-87045134,手机:13755604706,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区双港东大道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学工处,邮编:330013。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邓开明,电话:0791—86765065。
  附件:
  1.“2014年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 “2014年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汇总表
41号函附件下载.doc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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