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函〔2015〕1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做好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高等学校招生选拔提供真实评价结果,省教育厅决定,继续按照2012年工作方式,将2015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数据通过网络录入数据库,以电子方式提供给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系统,供高等学校招生时参考。
请各地各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网上录入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15号)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入与审核工作。根据今年工作实际,各普通高中要在4月20日前完成今年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5月5日前完成信息网上录入并将评价结果汇总表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市、县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5月1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用户名及密码另行分发。
联系人: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张桂儿, 0791-86765130;
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黄晓川、徐知海,0791-86765361;
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涂莉娜,0791-86765508。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15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