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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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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5〕4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效开展我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进一步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组建成立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指委性质:是江西省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研究、咨询、指导等工作。
  二、专指委架构: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9人,并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日常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办理会议、文件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三、专指委主要任务
  (一)研究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建设现状,对专业综合评价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教育厅提供高水平的咨询报告;
  (二)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三)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提出建议;
  (四)为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提供咨询;
  (五)完成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专指委专家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治学严谨、热心教学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思想活跃、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作风正派。
  五、专指委成员的遴选:专指委的成员由教育厅从专家库及高校推荐名单中遴选产生。首届正、副主任委员由省专业综合评价试点高校(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其中南昌大学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所在高校教务处长兼任。
  请各普通高校做好委员的推荐工作,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推荐表传真至:0791-86765173,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y@jxedu.gov.cn, 联系人:王允,电话:0791-86765167。推荐人选可以是本校教务处长、评估办主任或教育专家,每校可报1-2人。
  六、各高校要积极支持省专业评价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学校和单位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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