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电字〔2015〕3号
各设区市、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丰富教育教学资源,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继续开展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现将《第二十一届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学资源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望按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落实。
依据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的《关于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和小学英语听力竞赛活动等活动有关收费事项的复函》(赣计收费字[2003]397号)和省电教馆制订的《关于几项全省性电教活动收费的通知》(赣电教字[2003]25号),全省中小学教师自愿参赛,在不加重中小学教师经济负担的前提下,向参赛人员酌情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课件类作品,每件60元;电教论文类作品:每篇50元;录像课(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类作品):每节80元。活动费用可由学校或教师个人支付。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