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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3-1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全省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51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51号),确定全国37个市、县(区)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我省南昌市西湖区、信丰县位列其中。现就做好我省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
  南昌市西湖区、信丰县实验区要抓住机遇,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实验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起到实验、示范和带动作用。一是要加强实验工作领导。实验区政府要成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形成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工作机制。二是要加大实验工作投入。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实验区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确保实验工作保质、按时完成。三是要提高实验工作质量。实验区要围绕实验任务,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实验实施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实验目标和内容,明确实验路线图和时间表。西湖区在资源中心体系建设中要着力在支持和保障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以资源教师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业化发展为切入点进行研究与实施,切实保障随班就读质量。信丰县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送教上门对象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研讨送教上门各类课程,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两地要在410日和1130日前分别将实验实施工作方案和第一年实验开展情况总结报省教育厅。南昌市、赣州市教育局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分别对西湖区、信丰县实验区予以倾斜支持。省教育厅在实验实施过程中也将组织相关专家定期进行巡视、督导,提出意见、解决问题,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积极开展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4号)精神,切实推进我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
  各地要以加快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为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在有效普及普通学校师生的融合教育理念,扎实推进随班就读工作、落实对有特殊需要的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等方面开展实验,进一步探索特殊教育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省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按照《江西省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申报方案》(附件1)要求,将实验方案和申请表(附件2)于3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有效推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是提高普及率的有效途径。各地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残疾儿童制订“一人一方案”,加强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到2016年达到《江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中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一)以人为本,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1.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各地要统筹规划,对承担随班就读工作任务的学校在师资、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为随班就读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制度保障。
  2.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要根据本辖区随班就读学生分布情况,为随班就读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课程,配备丰富的教具、学具以及其它学习材料,满足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与康复需求。
  3.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质量。要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根据不同残疾类别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需要,注重整合运用普通学校、特教学校和学校自创特殊需要课程,为随班就读学生设计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与康复课程,提高随班就读的有效性。
  (二)全面覆盖,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服务
  1.明确送教上门的对象。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残联、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6-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摸底,确认残疾儿童少年人数、残疾类别以及家庭现状。在核实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中确定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具有基本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对象,有计划地开展实验工作。
  2.提高送教上门教育实效。要开展送教上门教育教学研究,注重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针对性,整合特教资源,制定课程实施方案,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使送教上门学生受到系统、科学、规范的特殊教育。
  3.多种形式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要根据确定对象的情况,既可以选择居家入户送教方式,也可以选择到福利院为未能入学的重度儿童送教服务,或选择在社区康复机构中结合重度残疾儿童康复治疗时送教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李明,0791-86765132,电子邮箱:07916226544@sohu.com
  附件.doc
  1.江西省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申报方案
  2.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申请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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