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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37期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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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37期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5〕11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南昌师范学院:
  根据《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令第8号)总则第五条:“参加培训是中小学校长的权利和义务,新任校长必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的规定,定于2015年4月~6月由南昌师范学院承办全省第37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培训机制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校长培训工作专业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人民满意的中学校长队伍,为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现中国教育梦提供坚强保障。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校长确立正确的办学思想,使参训校长熟悉和掌握必要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及学校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与政策,切实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发展和学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能够胜任工作,做一名称职的校长。
  三、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全省高(完)中、教师进修学校等还未取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现职正副校长(含正副书记)、学校负责人或校长后备人员共8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任职资格培训应达到300学时,本期培训班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理论学习阶段。2015年4月15日至5月10日,160学时。4月15日下午报到,4月16日正式上课。
  培训地点:南昌师范学院青山湖校区培训楼(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第二阶段:省内教育考察和影子培训。2015年5月11日——5月23日,80学时。分组到省内对口学校影子培训。
  第三阶段:学习成果汇报。2015年6月,60学时。撰写报告,提交作业,结业。
  五、培训内容和方式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全国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执行,课程结构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品德修养、教育基本理论、学校管理学、教育统计与测量、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政策与法规、现代教育技术等基础理论。技能培训将通过教育实践考察与影子培训来完成。
  采用集中面授、专题讲座、学校考察、影子培训、研讨交流、学习成果汇报等形式分阶段按计划实施。
  具体培训方案请承训院校于开班10天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审核备案。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往返差旅费、教育考察费、挂职培训交通费等由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
  七、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对参训学员进行基础性、通识性的系统知识与技能考核,理论课程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对无故缺席(每门课程)1/3学时的学员,取消考核资格。学员按计划参加各阶段学习,完成300学时的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校长培训证书》。
  八、其它事项
  1、参训学员报到时请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寸)3张,电子版照片一份用作通讯录制作;
  2、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通知后,登陆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 将参训名额分配到有关学校,4月10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表》汇总,上传至南昌师范学院(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并通知学员按时报到。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敖峰,电话:0791-83098180,传真:0791-83098180,电子邮箱:jxgxzx@126.com
  附件.doc:1.第37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第37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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