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教办函〔2015〕68号
各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推荐第二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专家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5〕28号)精神,现就我省推荐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教育部分配我省推荐名额30名。 二、专家入库条件 1.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对评估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或长期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并能熟练掌握评估政策、方法、技术; 3.作风严谨,务实勤奋,公正廉洁,团队意识强;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自愿参加评估活动及有关评估研究工作。 三、推荐人选来源和结构 推荐人选从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中产生。其中,推荐高校的专家要注意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学校领导、教务处长等)与学科专业人员合理搭配;同时退休时间较短、有丰富教学及管理经验、了解高等教育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的专家应占一定比例;具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主要负责人、教学副校长、教务部门(或质量监控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重点推荐。 按照“管办评分离”原则,原则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职人员不在推选范围之内。 四、推荐程序 请各高校确定推荐人选后,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寄送到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至邮箱: JXAU@QQ.com。 我厅确定推荐名单后,将通知有关高校通过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管理信息系统(eva.hust.edu.cn)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于2015年6月20日前提交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所有表格电子版均可在教育部评估中心网站( www.pgzx.edu.cn)下载。
联 系 人:赵雷,联系电话(传真):0791-8676517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330038。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专家推荐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