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党字〔2015〕43号
各省属高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三大工程”各项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形成江西特色党建品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5〕12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全面推行“四进四联”活动打造“连心”工程品牌的工作方案>等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党建发〔2015〕1号),结合高校实际,现就深入推进省属高校“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连心”工程
认真落实省委对“连心”工程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高校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进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具有高校特点的连心品牌。
具体要求:
1.强化服务导向。把“连心”融入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师生员工、服务基层群众中去,在开展学校内部“连心”活动中,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基层制度,密切党员干部与师生员工之间的联系沟通,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在组织“连心”小分队下基层活动中,要充分发挥高校在知识、人才和科研上的优势,特别是利用好暑期,通过志愿服务、博士服务团、“三下乡”社会实践等载体,积极开展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法律扶贫等,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2.把握工作要求。在开展“连心”活动中,要建好工作台账,记录好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走访对象、工作内容,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出的解决措施和落实情况,为基层办实事情况和实现群众“微心愿”情况等。2015年9月底,各高校要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四进四联”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并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连心”点情况登记表》。
二、关于“强基”工程
按照省委对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和高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争创具有高校特点的“五星”基层党组织活动。
具体要求:
1.规范创评程序。各高校星级评定工作要在2012年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调查摸底、分类定级的基础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上级党组织审核、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评定”的程序进行。
2.严格创评标准。各高校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五星创评”参考标准》,进一步细化分解创评指标,分层次分类别科学设定高校基层党组织“五星创评”标准。“四星”以上基层党组织评定结果,报省委教育工委;“五星”基层党组织评定结果,我委将报省委组织部备案。省委教育工委重点对高校“四星”以上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
3.建立创评台账。星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高校要及时通报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并将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情况统计表上报省委教育工委,今后每半年上报一次。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将采取适当方式,分别对新申报为“五星”、“四星” 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核实,并定期调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情况。今后,推荐表彰省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从“五星”基层党组织中择优产生。
三、关于“模范”工程
要在高校党员、干部中全面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当赣鄱先锋”活动,打造具有高校特点的“时代先锋、校园模范”品牌。
具体要求:
1. 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各高校要适时推荐一批本单位的“龚全珍式好干部”、“最美教师”、“优秀辅导员”、“大学生年度人物”和“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根据统一部署安排,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层层推荐全省“龚全珍式好干部”候选人。推选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2.经常性组织“先锋创绩”。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推行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的意见》(赣党建发〔2014〕2号),在高校党政机关和后勤服务窗口单位积极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在教职工党员中积极开展“争做教书育人标兵,争当师德师风楷模”活动,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争当“思想政治好、学习成绩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映好”的“四好校园先锋”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服务师生群众。
3.加强模范人物的学习宣传。充分用好红色资源,创新教育方式,通过定期组织专题讨论、举办报告会、拍摄专题片等多种方式,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大力宣传高校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使模范的力量深入人心,营造人人争做“时代先锋、校园模范”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各高校党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推进“三大工程”、打造党建品牌,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三大工程”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专门谋划部署、亲自督促推进、带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广大师生中树立标杆。今后,省委教育工委将把推进“三大工程”及其品牌建设情况作为高校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党建工作的权重。对推进“三大工程”不力的高校,省委教育工委要对高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高校党委也要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高校党建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党建带团建、妇建、工建的要求,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师生群众的作用。
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赣办发〔2015〕12号和赣党建发〔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深入推进“三大工程”品牌创建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根据本通知要求,抓好“三大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探索符合高校特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路径。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