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函〔2015〕58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要求,全面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结合江西省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第五届“艺德杯”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作品征集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展示我省中小学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通过绘画、书法、摄影作品表现对伟大祖国发展变化的感受,描绘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当代中小学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江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江西教育期刊社承办。 三、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分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高中(中职)组。 四、活动项目及要求 本次活动项目及要求与江西省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有关项目及要求一致。具体如下: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 cm×60 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需提交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电子文档(不超过400字)。 五、报送方式及要求 (一)报送数量: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县(市、区)小学、初中学校不得少于在校生5%的人数参加活动;高中(中职)学校不得少于在校生2%的人数参加活动;幼儿园不做数量要求(报送数量要求见附件1)。 征集活动办公室: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310室(33003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丽(13870924622),刘森明(18907084448),葛梦茺(15170412626),0791-86756312。 (二)报名流程: 选手登录微信→添加关注公众号(艺德文化)→选择“报名码”获取验证码(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登录“艺嘉周刊”报名官网,选择“选手入口”输入验证码后根据提示完善报名信息→按网站要求上传作品→报名成功,系统自动生成14位数的报名编码,将14位数的报名编码打印(没有编码的作品一律不参评)贴于原作品背面交学校,由学校统一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初评→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复评→选手凭编码查询是否省级入围→入围作品参与投票→组委会终评→组织一等奖入围选手现场复评→关注终评结果(复评后一等奖的原作品报送参加全省第六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 活动官方网址:http://art.forsee.com.cn (百度搜索“艺嘉周刊”) ,微信公众号搜索“艺德文化”。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县(市、区)教育局登录官网的“教育局入口”,选择账号输入原始密码进入管理页面,首次登录后需更改密码。教育局可在活动官网的后台进行网络评选并将入围作品信息提交到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可实现与活动相关图文的上传及查询等功能。 (三)报送要求: 1.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每件作品限一名指导老师。 2. 所有艺术作品均不需装裱,选手需将网站报名时生成的14位数的编码打印贴于原作品背面(没有编码的作品一律取消入围资格)。 3.省级入围作品均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 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4.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评选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评选时间: 1.评选时间:7月10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在活动官网中按参选作品总数的20%评选出优秀作品,将评选出的作品信息在网站后台提交,且将作品原作报送至所在设区市教育局。7月20日前,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在官网中按初评作品总数的20%评选出优秀作品,将评选出的作品信息在网站后台提交,且将作品原作报送至活动组委会。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县(市、区)参评数量和报送活动组委会数量(20%的优秀作品)均不得少于附件1的数量要求。 2.省级入围作品投票时间:组委会在7月30日前评选出20%的入围作品进行公开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8月1日至9月1日。 网络投票可由学生、老师、家长以及所有社会人员,登陆活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参加投票。 3.组委会终评:9月5日前组织专家评选,9月15日前组织一等奖入围选手现场复评,10月30日前在网站公布评选结果。 (二)评选办法 1.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等三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设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奖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若同一指导教师同时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奖项颁发荣誉证书)。 活动组委会将精选部分获奖作品在江西教育期刊主办的《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等省级刊物上发表。 2.评选办法 艺术作品奖:由专家评分和网民参加网络投票数量共同确定获奖名单。 优秀组织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各地市按本地参加征集活动的县(市、区)总数20%的比例推荐候选名单,报活动组委会认定。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市(县、区)征集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有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各阶段征集活动,积极在活动官网开展宣传,学校参与面广,活动成效显著。 各地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简报、活动图片和活动总结等材料,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营造气氛。要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活动,如作品展览和主题班会等,大力普及艺术教育,把握时代主旋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新兴文化,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 (二)扩大参与,重点指导。要在广泛发动、营造气氛的基础上,提高作品征集活动的普及率,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并实施重点指导。要从培养中小学艺术创作人才的目标出发,选拔具有创意创新和艺术设计能力的学生及爱好者组成创作团队,力争出成果出精品。 (三)大力支持,充分保障。学校对参与选手和创作团队应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在时间和学习上予以保障,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附件:
1.第五届“艺德杯”中小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各地报送作品数量表 2.县(市、区)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3.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4.征集活动官方网站使用说明
附件下载: 附件1.xls
附件2-4.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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