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函〔2015〕16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5〕1号)文件要求,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九江县等10个县(市、区)为省级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地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予以倾斜。各实验区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切实发挥好试验、示范作用。
附件: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15年6月9日
附件:
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
(共10个)
九江市:九江县
上饶市:婺源县
抚州市:东乡县
宜春市:奉新县、高安市、丰城市
吉安市:吉安县
萍乡市:上栗县、芦溪县、安源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