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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候选人进行教学能力考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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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候选人进行教学能力考查的通知
赣教师字〔2015〕2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4〕37号)要求,各地认真组织了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候选人遴选工作。根据通知精神,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特级教师候选人进行教学能力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查对象 
  1.各地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中推荐名额分配表正式上报的候选人。
  2.各地超指标推荐的校领导(教研员)、占用其它学段推荐的人选和不具备省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身份者均不纳入考查范围。
  二、考查内容和形式
  考查内容为候选人申报特级教师所教学段学科的相关内容,采取现场说课及答辩方式进行。
  三、考查程序
  教学能力考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候选人分组抽取顺序号;
  2.按顺序号进入备课室抽取说课题目;
  3.在备课室独立备课(45分钟,不允许带入电脑和任何相关教材及教辅资料);
  4.在说课室现场说课(15分钟以内完成);
  5.评委根据候选人说课内容现场提问,候选人答辩,时间为5分钟以内。
  四、考查时间和地点
  1.考查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分两批次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
  2.报到时间。第一批:7月1日下午14:30-18:00,第二批:7月4日下午14:30-18:00。
  3.报到地点。江西省交通干部学院(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北大道999号)5号楼。联系电话:0791- 86243222转5555 。
  五、有关要求
  1.教学能力考查是第七次特级教师评选省级综合评审的重要环节,涉及到是否公平、公开、公正以及候选人的切身利益,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务必要及时通知到每一名候选人,并督促候选人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活动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候选人往返交通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3.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将本辖区教学能力考查对象分组别、批次汇总(填写附件2),加盖教育局公章于6月24日下午5点前报(纸质稿和电子稿)省教育厅师资处。
  联系人:熊礼淼,何仙林,电话:0791-86765186,E-mail:610424097@qq.com
附件.doc  1.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评选教学能力考查分组安排表
        2.第七次全省特级教师评选候选人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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