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函〔2015〕2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5〕53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当前如下重点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及时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在办业务。各地各校务必在7月30日前办结毕业年级学生的在办业务(休学、其他离校除外)、数据质量核查及问题学籍处理等,保障毕业年级学生顺利毕业。未能按期完成的业务,将被清理,其责任教育主管部门和责任学校将被通报。对毕业年级1个月未处理完成的问题业务,请及时上报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转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协调处理。 二、及时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工作。目前学籍系统中有2000余名经教育部查重下发且未注册建籍的学生。各地各学校要在学籍系统“在校生注册”栏目中及时查看,确定本地未注册建籍的学生,并在7月30日前完成注册建籍工作,保障这批学生顺利升级升学。 三、做好应急响应处理。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建立应急响应处理工作机制。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应急预案请于7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张桂儿 0791-86765130; 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金 鑫 0791-86756187。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7月10日
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