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办函[2015]126号
各高等学校:
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是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我省高校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与征兵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征入伍大学生的政治考核,由于恰逢暑假期间,学校要做好工作安排,落实责任,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及时为应征入伍大学生办理政治考核手续,按规定要求完成政治考核任务。
二、要认真落实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措施,及时为应征入伍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办理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手续,认真执行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办理在校生保留学籍手续要简便易行。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寄送、以及学籍变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个人信息中要标注“参军入伍”。
三、办理应征入伍大学生政治考核、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等手续,不得抬高门槛、设置障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提前收取大学生入伍后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不得以未缴纳学费等为由拒绝办理手续。切实为大学生应征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和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四、各高校要对2015年征兵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利,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国防意识,加强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确保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得到落实。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