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文件精神,推动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发展,提高中小学艺术教师指导课外艺术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定于2015年11月中下旬在南昌举办全省第四期中小学舞蹈教师培训班暨全省第五期中小学合唱指挥教师培训班,培训班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名额 (一)培训对象:普通中小学在职骨干艺术教师,要求师德良好,热爱学校艺术教育,具有指导学校课外艺术活动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舞蹈和合唱专业基础,能在市、县级进行二级培训的骨干教师(获全国、全省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三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优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培训名额: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抚州市、吉安市每期分别派出15名;萍乡市、景德镇市、新余市、鹰潭市、省直管县(市)每期分别派出8名(其中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工作实验县各派出2-3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舞蹈培训班: 2015年11月16日下午报到,11月17日—19日培训,11月20日上午离班。 合唱指挥培训班:2015年11月30日下午报到,12月1日—3日培训,12月4日上午离班。 2.培训地点:江西省展览中心 三、培训内容 1.中小学舞蹈创编法 2.合唱训练方法及指挥技法训练 四、经费 此次培训不收任何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差旅、食宿费由派出学校负责报销。 五、报到地点 地点:江西省展览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2699号(摩天轮附近),市内乘17路、504环、233路可到。 六、报名及相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教师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报名表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报名表和电子邮件报至省教育厅艺教委,联系人:罗小玲,联系电话(传真):0791-88509230,邮箱: jxsysjy@163.com 。 2.为扩大培训面,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艺术教师水平,各设区市应在选送参加省级培训班的学员中指派优秀骨干教师开展市、县级二级培训,并及时报送开展师资培训情况。 3.培训结束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颁发结业证书。 附件:1.全省第四期中小学舞蹈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2.全省第五期中小学合唱指挥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