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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赣教办函〔2015〕182号
关于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文件精神,提高我省中小学书法教师素质和书法的教学质量,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班,培训班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一)培训对象:普通中小学(含中职)在职从事书法教育的教师及相关书法教育工作人员。要求师德良好,热爱学校书法教育,具有指导学校书法活动的实践经验。
  (二)培训批次及名额:
  培训分3个批次。南昌、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7个地市每批次分别派出15名教师,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每批次分别派出8名教师,省直管县(市)每批次分别派出3名教师。
  二、培训目标及内容
  1.培训旨在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及活动组织能力。
  2.在传播书法教育理念的同时,对教师的书法教育技能进行提高。主要内容有:书法基础技能、教学课程设计组织、书法相关的综合技能等。
  三、培训方式
培训将采取集中面授与专家指导相结合,理论讲授与书法实践相结合,课程教学与书法艺术赏析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书法展示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地点、时间
  地点:江西省展演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2699号(摩天轮附近),市内乘17路、504环、233路可到。
  时间及日程安排见附件3。
  五、考核与发证
  1.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将组织结业考核,考核合格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2.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学员将颁发荣誉证书。
  3.各批次学员结业作品都将统一安排结业作品展,作品择优在《江西教育》、《教师博览》等省级重点期刊上刊登。
  六、报名及相关要求
  1.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食宿统一安排,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食宿费、学习材料费(自愿)由派出学校报销。
  2.参加培训的教师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遴选并统一组织报名,报名表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稿与电子邮件分别报至省教育厅艺教委,联系人:罗小玲,联系电话(传真):0791-88509230,邮箱:jxsysjy@163.com

  附件:1.全省首届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班学员信息表
     2.全省首届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班学员报到须知
     3.全省首届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附件下载:附件1-3.doc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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