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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5-11-12 00:00:00
业务部门:师资处    



赣教师函〔2015〕83号
关于举办“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教育局,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根据我省“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由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分别在宜春市袁州区、抚州市东乡县、金溪县、南丰县举办“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班(补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5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
二、培训计划
计划补训947人(其中小学数学160人,中学数学160人;小学语文310人,中学语文160人;中小学英语157人)。
三、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采用送培到县方式,利用周末分阶段进行。具体培训安排由承训院校和有关市县(区)教育局协商解决,落实参训教师。培训人数、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学段学科
培训时间
培训人数
培训地点
小学数学
11月28日—12月17日
160
东乡县教师进修学校
中学数学
11月28日—12月17日
160
袁州区教师进修学校
小学语文
11月28日—12月17日
150
金溪县教师进修学校
中小学英语
11月28日—12月17日
157
临川区教师进修学校
小学语文
12月5日—17日
160
东乡县教师进修学校
中学语文
12月5日—17日
160
袁州区教师进修学校
四、有关要求
1.培训计划由设区市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推荐参训教师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于开班10天前,将参训学员信息表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在“培训项目和证书系统”中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2.承训院校要精心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授课,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3.集中培训后,学员返岗研修,承训院校要组织优秀教师团队,对学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远程跟踪学习指导。承训院校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资源建设。
五、其它事项
1.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资料等费用由承训院校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按标准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联系人:张巧莹,联系电话:0791-83821631,15070001279,电子邮箱:1073143553@qq.com
本通知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发布,可下载。
附件.doc:“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班参训教师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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