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萍乡、新余市教育局,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加强农村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提升幼儿园园长办园治教能力和水平,根据2015年省培计划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由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全省第二期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园长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园长,共培训300人,计划分两批进行,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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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
第一批人数
(12月18日报到) |
第二批人数
(12月25日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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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 |
26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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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 |
2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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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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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50 |
150 |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第一批:2015年12月18日—22日,18日报到。
第二批:2015年12月25日—29日,25日报到。
2.培训地点:高安市新高安宾馆(高安市碧乐路15号,原高安师范学校对面)。乘车路线:1.乘汽车到高安汽车站后,沿碧乐路往前步行约600米即到。2.乘坐高铁到高安站后,乘坐6路公交车(1元)至高安汽车站下,再沿碧乐路往前步行约600米即到。宾馆联系电话:0795-7061111、7061666。
三、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培训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农村幼儿园园长的实际需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园长真正学有所获。
(三)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全省第二期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园长培训班参训园长信息表》(附件2)纸质稿与电子稿报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并通知园长按时参训。
(四)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参训教师提交材料到班上交流:
1.办园历程与反思材料1份;
2.保教质量管理工作总结1份;
3.办园特色介绍材料1份。
四、其它事项
1.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免收学员培训费、住宿费。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回单位核销。
附件.doc:全省第二期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园长培训班参训园长信息表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