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高校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培育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专业结构,使培养的人才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2015年全省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座谈会的部署,省教育厅按照“共同参与、共同可接受”原则,委托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组织开展了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一年多来,在专指委的组织下,全省建立了相应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制定了《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通用指标体系,制定了各试点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生物工程和会计学等七个本科专业开展了综合评价工作。经过数据采集、定性指标材料专家评价、定量指标材料及数据审核、定点修改、复核和公示等程序,并经专指委全体委员会议审核,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2月6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黄素玲,联系电话:0791-86765168,手机:13767168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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