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南昌师范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共安全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一支高素质中小学安全教育教师骨干队伍,根据2016年省培计划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由南昌师范学院会同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承办全省中小学教师安全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深化对中小学学生实施生命及安全教育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中小学生命及安全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提升从事生命及安全教育的专业理论水平;培养一批中小学生命及安全教育业务骨干教师,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中小学生命及安全教育教师骨干队伍。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骨干教师,共培训800人。其中中学教师300人、小学教师5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形式
针对中小学生命及安全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培训以专家学者讲座、典型案例分析、优秀教师经验介绍、学员讨论交流、教学互动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4月14—28日,分3期培训。
1.第1期中学教师培训班:4月14日—18日,培训300人,4月14日报到;
2.第2期小学教师培训班:4月19日—23日,培训250人,4月19日报到;
3.第3期小学教师培训班:4月24日—28日,培训250人,4月24日报到。
培训地点:省教育厅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电话:0796-6896666、6666866)。
南昌师范学院联系人:任春亮、江丽、段巨龙,联系电话:0791-83098180,电子邮箱:jxgxzx @126.com。
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熊东海、梁海军,联系电话:0791-86765178,电子邮箱:31472334 @qq.com。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安排,免收学员培训费、住宿费,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回任职学校核销。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培训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中小学校的实际需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通知后,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将名额逐级分解到县到校,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教师信息表》(见附件),逐级上传至市级管理员报审后,于开班10天前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教师按时参训。
(四)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参训教师携带一份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案例,以便进行班级和小组交流。
(五)建议学员自带笔记本电脑。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