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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05-23 00:00:00
业务部门:发展规划处(社管处)    



关于核定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的通知
赣教办函〔2016〕105号
各高等学校: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步入了快车道,为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共计97所(本科高校29所、独立学院13所、高职高专55所),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达98.45万人,平均每所高校的办学规模约1.01万人[本科高校1.57万人(含本科高校举办的高职专科在校生)、高职专科0.58万人]。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6.5%。
  “十二五”期间,国家对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实行了宏观调控,每年招生计划增幅很小。每年安排我省的招生计划,只有少数增量,主要用于新建高校,并对民办高校给予了适当的倾斜支持。
  根据我省高考生源情况,未来五年,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仍将保持相对稳定。为鼓励支持办学规模较大、争创高水平大学的高校适当压缩办学规模,引导普通本科高校逐步退出举办高职专科教育、高职院校停办中职教育,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普通高校办学规模(在校生)进行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合理的办学规模,是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根据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师资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因素,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凡达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合格标准的高校,必须严格控制办学规模。
  二、请各高校按照办学定位、发展规划、数据统计资料,在科学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到2020年、2030年的本专科办学规模(已经教育部或省政府批准有明确办学规模的,请加以说明),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院校同时提出研究生办学规模。办学规模要细化到学科专业,形成书面报告。行业或地方主管的高校,其办学规模应征求相关行业或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请各高校将办学规模论证报告(包括电子稿)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论证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校发展沿革。
  (二)学校发展现状(各种形式学生人数、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师资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学科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状况等)。
  (三)学校定位及发展规划。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此基础上核定各高校的办学规模,作为今后安排招生计划、学校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发展规划处沈栩、黄江川,电话:0791-86765096,86765098,邮箱:31654247@qq.com
附件:江西省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统计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江西省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统计表
  学校名称(盖章): 单位:人
培养层次
2015年底
办学规模
2020年
规划规模
2030年
规划规模
备注(教育部
或省政府批准
的办学规模)
博士
硕士
普通本科
普通高职
(高专)
中职
其他
  注:1.“其他”栏目填写五年一贯制、中高职对接高职规模。
  2.博士、硕士栏目,只要求具有招生资格的院校填写。
  3.教育部或省政府批准的办学规模,请注明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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