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强卫书记强降雨防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06-17 00:00:00
业务部门:发展规划处(社管处)    



赣教电传字〔2016〕23号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强卫书记强降雨防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普通中专:
  省委强卫书记高度关注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6月14日专门作出批示:“请告各地防汛部门,千万不要松懈大意,扎实做好应急防灾工作。”省防总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强卫书记强降雨防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赣汛电[2016]2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正值各类考试及学期结束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扎实做好防汛防雷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按照我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及会议要求,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特别要注意防范地质灾害和考试有关安全措施的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值守工作,充实值班人员,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按照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应急处置程序,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
  四、畅通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努力做好灾害预警预报和灾情统计,加强灾害信息报告工作,严格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发生。
  附:《关于贯彻落实强卫书记强降雨防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7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