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01号)精神,定于2016年6月20日至29日,对南昌市湾里区等42个县(市、区)及开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现予以公告。 对上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情况反映的,请于2016年6月19日前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91-86756282,邮箱:jytdds@126.com。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及开发区名单 (42个)
南昌市(3个):湾里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九江市(9个):浔阳区、武宁县、永修县、德安县、星子县、湖口县、瑞昌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江庐山风景名胜区; 景德镇市(1个):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 萍乡市(3个):安源区、上栗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余市(3个):渝水区、分宜县、新余仙女湖风景名胜区 鹰潭市(1个):月湖区 赣州市(5个):南康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 宜春市(1个):万载县 上饶市(4个):信州区、上饶县、广丰县、玉山县 吉安市(7个):吉州区、青原区、峡江县、永丰县、泰和县、遂川县、安福县 抚州市(5个):黎川县、南丰县、金溪县、东乡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