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该通知中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进一步规范毕业后跨省就学操作。对于在外省小学毕业后到我省就读初一年级的学生,各地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等要求确定接收学校,之后由接收学校发出并办理跨省就学申请。对于在外省初中毕业到我省就读普通高中高一年级的学生,各地要按照当年中招规定进行录取,之后由录取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出并办理跨省就学申请。 2.关于跳级和留级政策。省教育厅将对《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有关跳级和留级事项按照修订后的办法执行。 学籍管理事关每一名中小学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投诉受理电话邮箱和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赣教基函〔2015〕2号)要求,切实负责,狠抓落实,及时解决各类问题。要加强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借助各种渠道,使人民群众了解学籍管理问题处理的路径和办法,减少焦虑,充分感受到教育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的决心,增强对教育改革发展成就的获得感。 附件.doc: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