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本校“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遴选申报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努力推出更多更好的精品成果,形成项目培养建设长效机制。 二、2015年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评选中,获得精品奖和提名奖的“省级入选项目”,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后,可以作为申报2016年国家精品项目的候选项目,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推选评审,但不再参与2016年省级项目评选;获得入围奖的“省级培育项目”,若条件成熟,可以申报2016年省级项目评选。 三、各高校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刻制成光盘,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起,邮寄至江西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学工处)。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四、联系方式 江西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联系人:杨涛,0791-86765060;李雪峰0791-87046630。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傅小军,电话:0791-86765068;刘婷,电话:0791-86765070。 附件: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doc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201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