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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省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09-30 00:00:00
业务部门:教科所    



赣教办函〔2016〕223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省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我厅《关于贯彻落实< 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6〕3号)及2016年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江西省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学生家长及其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模范遵守公共道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尊老爱幼,爱岗敬业,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
  2.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人际关系融洽,能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3.坚持学习,重视家教。注重学习和提升家庭教育知识水平,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针对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科学育人,亲子关系融洽,家庭教育效果显著。
  4.尊重规律,尊重孩子。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遵循孩子成长规律,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功的育子经验,孩子在校表现优秀。
  5.关心教育,家校合作。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带动其他家长积极参与家校合作。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与学校配合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二)书香家庭评选条件
  1.生活文明健康。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先进文化;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读书氛围浓郁。家庭有固定的阅读时间、阅读计划,订阅报刊,具有一定数量的家庭藏书,形成浓厚的书香氛围和良好的学习氛围。
  3.阅读习惯良好。家庭成员喜爱阅读,重视家庭读书活动,引导孩子阅读与其成长阶段相适应的经典作品,注重培养子女的读书习惯。
  4.热心公益阅读。家庭成员能积极投身公益阅读,积极参与到文明创建、阅读推广、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在社区、工作和社交等场合创设学习氛围、发挥读书学习表率作用。
  5.阅读成效显著。家庭成员有读书成果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或报道,家庭成员有感人的读书故事,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得到明显提升,在学业创优、事业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一)优秀家长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根据评选条件,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按本校(园)学生人数1%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家长,按学生人数3‰的比例上报县级优秀家长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各县(区)在本地学校评选的基础上,从县级优秀家长候选人中择优遴选上报设区市教育局,作为市级优秀家长候选人,各设区市教育局在市级优秀家长候选人中择优推荐江西省优秀家长候选人,名额为每县(区)幼儿小学生和中学生优秀家长各1名(共2名)。
  (二)“书香家庭”评选办法和推荐名额
  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按本校(园)学生人数1%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书香家庭”,按学生人数3‰的比例上报县级“书香家庭”候选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各县(区)根据本地学校评选推荐的名单,从中择优遴选上报设区市教育局,作为市级“书香家庭”候选对象,各设区市教育局在市级“书香家庭”候选对象中择优推荐江西省“书香家庭”候选对象,名额为每县“书香家庭”1个。
在各设区市教育局推荐基础上,我厅委托省教科所组成调研考察组,采取审读推荐材料,到有关单位召开调研座谈会、个别面谈及征求意见等方式,遴选确定第二届江西省优秀家长、江西省“书香家庭”人选。入选的优秀家长、“书香家庭”由省教育厅颁发“第二届江西省优秀家长”“江西省书香家庭”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推荐的优秀家长候选人认真填写《2016年江西省第二届优秀家长推荐表》(附件1)1份,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优秀家长“教子有方”经验材料1份;推荐的“书香家庭”候选对象填写《江西省“书香家庭”评选推荐表》(附件2)1份,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家庭读书事迹材料1份。
  县(区)教育局统一填报《2016年江西省第二届优秀家长汇总表》(附件3)、《江西省“书香家庭”评选汇总表》(附件4),并报送本辖区遴选推荐优秀家长、“书香家庭”情况报告至设区市教育局汇总。省教育厅将根据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的县(区)遴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评选本次活动优秀组织奖。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纸质稿通过快递方式或直接报送到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714室,邮编:33003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卓南,0791-86765830;张俊,0791-86763397;传真:0791-86765821。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252783234@qq.com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全省优秀家长暨“书香家庭”评选活动材料。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江西省优秀家长、江西省“书香家庭”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根据优秀家长、“书香家庭”应具备的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候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优秀家长经遴选后择优入选江西省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优秀家长、“书香家庭”的经验材料择优刊登在省教科所、“江西家庭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家教指导》报上。省教育厅还将适时组织优秀家长、“书香家庭”赴各地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宣传推广“教子有方”经验和家庭阅读典型事迹,充分调动学校、家庭、社会的力量,倡导和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推动制度化家校合作发展,推进全省“书香家庭”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附件:1.江西省第二届优秀家长评选推荐表
     2.江西省“书香家庭”评选推荐表
     3.江西省第二届优秀家长评选汇总表
     4.江西省“书香家庭”评选汇总表
     附件表格.rar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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