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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公众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09-2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赣教办函〔2016〕198号
关于引导公众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已于2015年11月正式开通。为进一步拓宽“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覆盖范围,扩大省教育厅微信宣传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媒体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宣传作用,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全省全面推广官方微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师生和家长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方法见附件1。

  1.请各高校将此文转发至本校各院(系、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要求各高校宣传部门负责落实将本文附件1张贴到校园内的宣传栏和各班级的教室内。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将此文转发至县(区)教育局、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和家长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各教育局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将本文的附件1张贴到校园内的宣传栏和各班级的教室内。

  二、报送本单位推广情况。请各单位将推广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做法、举措形成文字材料,于2016年10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

  三、报送本单位关注情况和微信公众号基本信息。请各高校将实际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人数情况填写附件2。各设区市教育局将实际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人数情况填写附件3。

  四、各单位要把握新媒体发展的机遇,积极开通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新媒体渠道加大教育工作宣传力度。请各单位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基本信息,报送至省教育厅。

  报送材料邮箱:171799561@qq.com。联系人:余丽路,电话:0791-86756193。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赣教办函〔2016〕198号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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