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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第二批(3、4期)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11-25 00:00:00
业务部门:宣传部    



赣教社政字〔2016〕20号
关于举办2016年第二批(3、4期)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联、省委讲师团,各高等学校、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2015—2019年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关于省委党校2016年秋季调训工作的通知》(赣党校字[2016]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年12月在省委党校举办2016年第二批(3、4期)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1月13日
  二、研修学员条件
  1.各有关单位应当选派年龄55岁以下、具有较好理论修养、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参加研修。
  2.各高校应当选派年龄55岁以下,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哲学社会科学类院(系)、教研室负责人或教学科研人员参加研修。
  三、研修名额分配
  1.省委党校在党校系统选派理论骨干12名;
  2.省社科院在本单位选派理论骨干4名;
  3.省社联在社联系统选派理论骨干6名;
  4.省委讲师团在讲师团系统选派理论骨干2名;
  5.江西日报选派理论版负责人1名,当代江西杂志选派理论骨干1名,中国江西网理论频道选派负责人1名,江西网络电视台理论频道选派负责人1名;
  6.各高校选派研修学员名额详见附件1。
  请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联、省委讲师团、各有关新闻单位和各高校,认真填写本系统本单位(学校)《学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以“单位名称+哲社科骨干研修”为文件名,将电子稿于2016年12月5日前发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魏建克;邮箱:975649474@qq.com;电话:0791-86765065,13697072567。
  四、研修报到要求
  1.参加研修学员于12月22日(星期四)14:30—17:30到省委党校(南昌市八一大道212号)学术中心一楼报到,不得请假。当天17:30之后报到的学员直接到学术中心一楼总服务台办理报到手续。当天未报到的学员视为自动退学,不再办理报到手续,并书面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2.研修学员报到时,应提交填好的《学员登记表》1 份(详见附件3)、两寸免冠照片2张、一寸免冠照片2张,交纳伙食费110元(标准为5元/天)、房卡餐卡押金100元。生活用品自带。
  五、研修学习要求
  1.参加研修学员名单确定上报后,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也不得中途退出培训。
  2.所有学员在研修期间,必须统一在省委党校食宿,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及其他工作任务。
  3.所有学员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需由学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请假报告。总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违者直接按退学处理,不发放结业证书,并书面通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六、研修其他事项
  参加研修学员必须自备以下学习材料: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报告及辅导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五大发展理念解读》、《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改革热点面对面》、《法治热点面对面》等学习材料。
  附件:1.2016年第二批(3、4期)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高校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doc
2.2016年第二批(3、4期)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doc
3.2016年第二批(3、4期)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表附件3.doc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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