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培养院校:
自2007年起,我省组织开展了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吸引了大批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有效提高了生源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进一步优化我省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乡村教师队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强定向师范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定向师范生录取和就业情况,去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4号),明确要求每年10月中旬各培养院校要将当年定向师范录取新生花名册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分别报送相关设区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师资处。请各培养院校根据2015年和2016年的定向师范生录取、毕业情况,以及2010-2016年就业情况,填写附件1、2、3、4、5,于11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注:有关信息统计表请按
Excel
电子表格报送)
附件:
 赣教师函〔2016〕81号关于报送定向培养师范生相关信息的通知.doc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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