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省直管县(市)、项目县(区)教育局及赣南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16〕2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6)”—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22号)要求,决定于由赣南师范大学承办“国培计划(2016)”—江西省乡村初中校长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增进乡村初中校长对乡村教育可持续发展、乡村初中学校发展策略与方法、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等的了解,全面提升乡村初中校长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选派项目县乡村初中学校45周岁以下、具有发展潜质的乡村初中校长。计划培训190人,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6〕22号文执行(具体参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围绕乡村教育发展,主要包括学校内涵发展与特色培育;校长专业化发展、管理智慧与领导艺术;学校管理诊断与学校发展规划、校长成长规律与案例研究等。
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主题研讨、网络研修、教学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经验分享、在岗实践、任务驱动等,着重提高校长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四、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16年11月5日—14日,5日报到。
2.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联系电话:0796-6896666、6666866。
五、培训经费
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学习资料等费用由承训院校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中按标准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六、有关要求
1.培训计划由市、县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到校园,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人员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2),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于开班10天前上传至承训院校,并通知校长按时参训。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在“培训项目和证书系统”中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
2.承训院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已上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的培训方案施训,落实实践性课程不少于教师培训课程的50%,聘请一线教师不少于50%。结合实际,围绕校长专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工作。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校长真正学有所获。
3.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模式,所有学员均应参加“集中培训+网络研修”两个阶段的学习活动。各院校和机构要结合培训对象特点和项目实施目标与要求,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突出实践取向、能力本位,综合应用和设计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互动交流、任务驱动、问题解决、在岗研修、跟踪指导、训后回访、经验分享、成果生成与展示等培训方式与环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实效性。
4.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参训校长各携带一份本校发展规划设计书以便进行班级和小组交流。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有关项目县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