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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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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教师函〔2016〕97号
关于举办全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促进高中学校的特色办学,培养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真正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根据2016年省培计划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由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举办全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普通高中学校政教处主任、各设区市、县(区)教研室主任、分管副主任。
  二、培训计划
  1.第一期培训330人。具体名额分配:南昌87人、赣州97人、吉安74人、鹰潭18人、宜春51人、共青城3人。
  2.第二期培训328人。具体名额分配:上饶99人、九江73人、抚州51人、景德镇34人、萍乡31人、新余21人、鄱阳4人、丰城4人、瑞金4人、安福4人、南城3人。
  三、培训内容
  《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江西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解读。
  四、培训方式
  专家讲座、经验交流、学习研讨、实践练习。
  五、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第一期
  培训时间:2016年12月5日—7日(5日下午报到)。
  联系人:徐凡,电话:0791-86765900,18779865146
  2.第二期
  培训时间:2016年12月8日—10日(8日下午报到)。
  联系人:邱瑞晨,电话:0791-86765762,13970078281
  报到与培训地点:江西美程商务酒店(原八一宾馆,南昌市洛阳路143号)。
  宾馆前台电话:0791-86126822,86127296。
  宾馆联系人:胡琪,电话:18979168207。
  六、培训经费
  培训费、食宿费由承训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七、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局、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选派工作。每期培训,各设区市教研室主任担任领队,全程管理本地市学员的学习生活等。
  2.各设区市培训计划由设区市教育局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逐级分解到县,推荐参训学员自下而上逐级上传,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学员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逐级上传至县、市管理员。设区市、县(市)教研室主任、分管副主任由县、市级管理员上报。最后由市级管理员报审后,将参训学员信息表,于11月30日以前上传至省教研室,并通知学员按时参训。
  3.本通知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江西教研网(jiaoyan.jxedu.gov.cn)发布,可下载。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县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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