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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五批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12-20 00:00:00
业务部门:高教处    



赣教高字〔2016〕48号
关于第十五批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更加公平、公正地做好第十五批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含研究生、本科、高职)的评审工作,经研究,今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方式由过去的会议评审调整为先网络初审,再会议终审。根据评审方式的变化,为切实做好网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网络填报流程

  1.网络账号获取。请申报高校指派1名负责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人员,作为本校登录江西省高校成果奖申报数据填报系统(网址:http://jxcgj.jxedu.gov.cn/)的管理员,加入教学成果奖填报咨询群(QQ群号:230534503)。管理员加入QQ群后询问获得本校的用户名和密码。

  2.申报材料上传。各高校负责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部门要组织好各申报项目电子文档的网络上传工作。打开江西省高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数据填报系统网页后,先完成登录,进入“填报”栏目,点击“我填报的数据”,再点击“下载成果完成人填报窗口网址”,根据下载文档“填报窗口网址”,由所在高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负责人独立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稿(学校上传页面图示见附件)。

  二、网络填报内容

  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电子稿材料:

  1.《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PDF格式,不超过100M);

  2.《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PDF格式,不超过100M);

  3.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不超过100M);

  4.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限学校推荐申报一等奖的提供)(PDF格式,不超过100M);

  上传完成以后,可在线浏览申报文件。

  三、网络填报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至27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逾期不得补报。

  四、网络填报咨询电话

  网络填报不尽事宜可与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姜玉兰,电话:0791-88506263。

  附件:学校上传页面图示.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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