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2014年以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对于汇聚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广活动,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智慧,不断生成和共享优质资源。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7〕5号)部署和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推进机制,确保组织实施有序。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认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建立各层级活动推进机制和激励机制,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层层发动,有序推进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统筹指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教研部门和电教部门积极承担、相互配合,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按照我省活动方案,及时制定本地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要成立本区域的教研、电教专家团队,利用多种形式对本区域活动进行跟踪服务,积极推动教师网上晒课、学科专家团队工作室建设、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等活动顺利开展,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活动目标任务。 三、规范评审程序,确保优课推荐质量。各地要根据活动总体工作安排,切实组织实施好本区域的“优课”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制定本区域“优课”评选办法和规范评选流程,逐级开展“优课”评选和推荐。要指定专人担任区域管理员,负责“优课”推荐的具体上报工作。 四、开展应用推广,确保活动成果落地。各地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抓手,锻造一批优秀教师、建成一批优质资源、积累一批优质课例,形成一套工作机制,充分提高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成果。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利用国家资源平台开展网络教研活动,引领网络研修和互动研讨,探索利用教学信息化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方法、新模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附件:江西省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江西省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调动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信息技术与数字资源在课堂中的科学、合理与有效融合。 根据教育部部署,本年度我省计划组织10万名教师(名额分配见附件1)参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网络“晒课”。在晒课基础上,从国家课程晒课中评选4000堂省级“优课”,并从中推荐2000堂报送教育部参加部级“优课”评审;在省、地方课程中评选200堂省级“优课”。 二、活动组织 本项活动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教研室和省电教馆负责具体实施。 1.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落实活动经费,统筹协调各部门,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2.省教研室协助做好活动统筹、协调工作,并承担教研指导工作,负责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提供教学应用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帮助教师上好“优课”。同时,鼓励、引导教研员和广大教师创建学科教研工作室,借助平台开展网络校本教研,使网络校本教研形成一种常态工作机制。 3.省电教馆承担活动条件保障工作,负责为学校和教师在晒课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帮助教师做好晒课工作。 三、活动范围 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名登录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xeduyun.com/)或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课”栏目( http://1s1k.Eduyun.cn )进行“晒课”。 1.版本要求 (1)国家课程晒课。“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6〕12号)。 (2)地方课程晒课。“晒课”教材为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义务教育《人杰地灵诵江西》、初中《劳动与技术》、普通高中《人杰地灵话创新》和《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指导》。 地方课程“晒课”只组织省级评选,不参加部级优课评选。 2.节点确定 教师晒课要参照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平台提供的目录体系,“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省级、部级优课评选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要求画面清晰,片头不得出现与本活动无关的信息。 晒课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晒课时间 为防止网络堵塞给教师传课带来不便,综合考虑各年段教师数量和晒课数量等因素,本年度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不同学段传课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3月1日-5月31日 初中:3月1日-6月30日 小学4-6年级:4月1日-7月31日 小学1-3年级:5月1日-8月31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根据活动要求,优课推荐遴选工作采取县(区)、市、省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晒课开展逐级推荐评选。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堂“优课”参与省级、部级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 评审推荐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要树立政治正确、质量第一的思想,所推荐“优课”应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体现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 (1)市级推荐。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按照附件1分配的名额,从本地区在国家平台所晒的课例中向省教育厅遴选推荐“优课”。市级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2)省级推荐。省教育厅将在市级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集中评审,从各地推荐的优课中评选出省级优课,并从中择优选送参加部级优课评选。 (三)创建专家团队工作室 各地要根据赣教基函〔2016〕24号要求,积极引导教师在国家资源平台上创建优秀学科专家团队工作室,重点扶持建设一定数量的学科专家团队工作室(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抚州市、上饶市、宜春市、吉安市各20个,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景德镇市、丰城市、鄱阳县各10个,瑞金市、南城县、共青城市、安福县各3个)。 (四)开展应用推广 为发挥“优课”的优质资源效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教学中的应用。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研讨作为重要内容,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鼓励师范院校利用“优课”开展案例教学。各地要建立有效利用“优课”资源的方案和台账。 国家平台将继续建设“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相关单位对于承担了我省“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任务的教师要给予积极充分的支持。 五、活动奖励 为营造活动良好氛围,激发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省教育厅将对省级“优课”、优秀学科团队工作室进行表彰。 六、有关事项 1.建设专家队伍 各级教育部门要组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专家团队,承担“优课”评审等任务,开设网络“学科教研工作室”,组织开展优质数字资源在课堂中的应用指导与讲座,为教师晒课提供指导。 2.建立推进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电教、教研等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建立顺畅高效的活动推进机制,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相关工作,确定活动管理员,定时登录平台监看、通报晒课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协调,保障活动有序开展。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鼓励和组织教师参与,为教师参与活动提供时间、技术和条件保障,确定校级管理员,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和晒课审查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负责活动的行政人员、电教人员、教研人员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请于3月15日前由设区市、省直管县汇总报省教育厅。 七、联系人 1.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张桂儿 联系电话:0791-86765130,邮箱:guier@126.com 2.省电教馆 魏刚 联系电话:0791-88516136,邮箱:89062394@qq.com 3.省教研室 胡元生 联系电话:0791-86765883,邮箱:17614011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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