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国培计划”项目县及承训院校(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 “国培计划”实施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赣教师函〔2016〕99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7年2月27日—3月3日对各地各校 “国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1.承担“国培计划”项目的10所高校。
2.部分“国培计划”项目县(南昌市、九江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各抽查2个县,赣州市抽查3个县,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各抽查1个县,省直管理县4个),具体调研单位见附件1。
二、调研分组安排
专项调研计划分七个组进行。调研具体日程安排,由调研组与各校各项目县协商确定。
三、调研培训
2017年2月27日上午10:00在省教育厅411会议室召开“国培计划”专项调研培训会。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局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迎接专项调研的准备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2月22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赣教师函〔2016〕99号文件要求,在各项目县实施“国培计划”情况总结报告的基础上,提交一个专题报告及参训教师人数统计表(见附件3)给调研组,报告包括各区县在“国培计划”统筹规划、组织管理、机构建设、经费使用、综合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3.各项目县要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国培计划”实施情况专项调研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44号)附件2的要求认真总结本地教师培训工作。重点总结在区域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注重教师培训模式创新,推进县级教师培训的管理创新与特色发展等情况。
4.为加强学习交流,拟从各相关高校和市、县抽调人员参加“国培计划”专项调研,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各报1名国培项目相关负责同志参与。抽调人员信息(见附件4)请各地各单位于2月22日前将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五、其他事项
1.请抽调参加调研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南昌市以外所抽调人员于2月26日18:00前在地中海阳光大酒店报到入住,地址:南昌红谷滩新区红谷滩丰和南大道2988号(丰和南大道与岭口路的交汇处)。
2.各组调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天,并于3月3日前完成实地调研工作。调研组人员在调研期间的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统一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3.调研培训会有关经费及调研交通用车由江西师大省“国培计划”项目办从国培项目经费中列支。
4.调研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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