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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江西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7-03-15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赣教办函[2017]31号
关于遴选推荐江西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美育专家在我省美育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扎实推进我省学校美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江西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请各地、各学校认真遴选推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性质和主要任务
  1.协助开展美育工作的研讨、督导、调研、评估等工作;
  2.为我省制定美育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
  3.为相关专业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提供专业指导;
  4.为我省大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全国、全省艺术活动评比提供专业指导、评估服务。
  二、推荐范围
  由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推荐美育专家。
  1.推荐范围:全省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研室、中小学。
  2.学科领域: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美育理论与实践等。
  3.推荐名额:每个设区市推荐10名以上专家人选,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名额不限,各单位推荐人选按优先次序排列。
  三、遴选条件
  1.遴选人员原则上为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或专业突出的骨干教师、教研员。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心学校美育教育工作。
  3.熟悉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实际,了解国内外艺术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对美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和一定成果。
  4.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校人选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对象)称号。对于专业从事艺术美学研究、教学的人选,具有副高级职务可推荐参加遴选。
  四、有关要求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做好全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2017年3月20日前统一将专家汇总表和推荐表(附件1和2)加盖学校公章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005室,联系人:谢莲花,电话:0791-86765205,传真:0791-86765208,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jxsysjy@163.com。

  附件:1.江西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表
    2.江西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1-2.rar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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