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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7-05-02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赣教基字〔2017〕22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育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7〕22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持续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营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本次展示活动分为普通高中“我的课改故事”征文活动、普通高中学生通用技术成果展示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具体由省教研室承办。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请各地做好展示活动的组织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学校和师生积极参与,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老师、每一名学生,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张桂儿 0791-86765130;省教育厅教研室何雁 0791-86765877。

  附件:

  1.2017年普通高中“我的课改故事”征文活动方案
  2.2017年普通高中学生通用技术成果展示和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2017年普通高中“我的课改故事”征文活动方案

  一、征文内容:征文体裁为记叙文(各类论文、教学设计不属于征文范围),要求讲述在参与新课程实验过程中的所见所闻、亲历、感想、感悟,须思想健康、内容真实、细节生动。征文格式附后。
  二、征集对象:全省各市、县(区)普通高中教师、校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研员。
  三、征文要求:作品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参评资格;征文篇幅每篇控制在3000字以内;每件作品的作者限报一人。征文展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
  四、征文程序: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宣传发动,按照征文要求对本地的征文进行初评,于10月8日前由设区市汇总将初评通过的作品报省教研室。汇总表用EXCEL制作,格式附后。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限报80件,其他设区市限报150件。省直管县(市)纳入设区市范围评选推荐。
  五、奖项设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按照上报数量的5%、10%、15%评出个人一、二、三等奖。

2017年普通高中“我的课改故事”征文格式要求

征文题目(三号黑体,居中)

                     ——副标题(小三号楷体)

作者单位全称及姓名(四号楷体,居中)

  正文(四号仿宋,单倍行距)

  参考文献(五号仿宋)

………………………………………………………………………………………………………………………………

2017年普通高中“我的课改故事”征文汇总表

设区市教育局

序号

姓名

学校

征文名称

备注

1

2

3

4

……



附件2

2017年普通高中学生通用技术成果展示和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一、展示目的
  1.通用技术成果展示:立足技术课程标准,提高学生技术素养,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应用和基本技能,促进学生“动脑想”和“动手做”相结合。通过活动展示我省高中学生技术设计优秀成果,推动通用技术课程实施。
  2.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以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为切入点,培养学生的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通过活动展示我省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进一步推进我省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
  二、参与对象
  1.通用技术成果展示:全省在校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学生。
  2.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全省在校普通高中学生。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5月-9月旬: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逐级开展展示活动。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和管理,确保展示活动的公平与公正,推荐本地优秀成果参加省级展示活动。省直管县纳入设区市范围开展活动。
  2.2017年10月:举行省级展示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省级展示活动有关事项
  1.组队安排
  各设区市以学校为组队单位,每个代表队3名学生。各设区市推荐代表队数量分别为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赣州市各2个,新余、鹰潭、景德镇、萍乡市各1个。每校派指导老师1名,每个设区市领队1名。通用技术成果展示和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均按照此要求推荐代表队。
  2. 展示内容和形式
  通用技术成果展示:展示内容为通用技术课程的必修课程--《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展示活动分成两部分:一是各代表队报送已制作完成的一个通用技术作品,占30%分值;二是各代表队在评选现场根据指定的器材设计制作一个作品,占70%分值。两项成绩之和为该代表队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展示内容为研究性学习,考查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各代表队将自己上报的研究性学习课题作为展示项目。项目分项目陈述和答辩两个环节。先由代表队指定一名选手完成课题陈述,陈述时可以辅助多媒体投影和实物演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然后评委向代表队有关选手提问,选手根据评委的要求予以回答。每个设区市的成绩为各代表队的平均成绩。成果展示课题内容不限,但必须是代表队学生自主研究的课题,凸显学生在研究性学习活动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同等级别已经获奖的研究性学习课题或未完成的研究性学习课题,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3.有关事项
  奖项设置:按照参赛学生数量的20%、30%、50%设学生一、二、三等奖。通用技术成果展示活动还设“最佳设计奖”、“最佳制作奖”;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活动还设“最佳辨手奖”、“最高人气奖”。参加展示活动的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获奖情况获教师指导奖。
  经费安排:省级展示活动经费(除参加人员的往返路费)由省里安排,不向学生、学校和市县教育局收取费用。
  材料报送: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10月8日前将本地各代表队的人员信息表(使用Excel制表)和推荐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示的课题成果电子文稿(不交纸介文稿和实物)报送省教研室,邮箱:10053147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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